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教育、科学与创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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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
“批准”
大学理事会第2号法令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召开了大学理事会会议,讨论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实施的路线图。
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反歧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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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致力于为其员工及其他大学社区成员(包括学生、教职工、博士后及来宾)营造一个没有非法骚扰和歧视的环境。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禁止在工作场所发生任何针对学生、教职工、工作人员或其他大学社区成员的非法骚扰或歧视行为。同时,禁止对大学社区来访者进行任何非法骚扰或歧视。最后,禁止对报告非法骚扰或歧视的员工和其他成员进行报复。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承诺迅速、公平地解决员工对工作场所骚扰和歧视的投诉。对于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所进行的歧视和骚扰调查,需要学校成员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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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反骚扰和反歧视规则明确规定了不可接受的行为形式,并清楚地表明这些行为将不被容忍。骚扰和反歧视政策应详细说明构成骚扰或歧视的行为类型,并表明这些问题被视为严重问题。政策应明确规定各方的角色和责任。这些人权政策应融入企业的日常运营,并与现有的组织政策相联系。政策还应明确其目标,包括在公司内推进人权,打击骚扰和歧视,并阐明行为的价值观和期望。
该计划的目标如下:
此政策规定了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外国语大学内可能被视为冒犯的行为,包括骚扰和歧视。所有大学社区成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其他成员,都必须理解骚扰和歧视是不被接受的行为。这些行为与本大学所坚持的标准不符,并且是非法的。
所有教职工、学生和大学成员必须积极参与任何关于骚扰或歧视的调查。此外,教职工和学生必须迅速处理任何关于骚扰或歧视的投诉或观察。
管理者和监督人员负责建立和维持一个没有骚扰和歧视的工作场所。他们应采取主动措施,在问题恶化之前解决潜在问题。
每个人都必须理解自己在遵守此政策、为所有人创造一个尊重和包容的环境方面的角色和责任。
校长:I.M. 图赫塔辛诺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