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委员会的工作:
自2024年2月起,大学协调委员会开始工作,委员会下设10个专业委员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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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4 - 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民族语言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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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6 - 比较文学研究、对比语言学与翻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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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7 - 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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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 - 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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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 - 语言学理论,应用与计算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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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1 - 教育学理论,教育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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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2 - 教育与教学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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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2 - 政治制度、过程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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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4 - 国际关系、全球与地区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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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01 - 乌兹别克斯坦历史
协调委员会共有76名成员。
上述领域涉及审议博士论文题目、培养科研人员等组织性、方法性和规范性问题。协调委员会的任务是审议、讨论、分析并批准博士生、博士后、研究员和独立研究者的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