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与“合规监督”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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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大学在反腐败方面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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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预防腐败违法行为的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其全面、质量和及时执行,研究已制定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准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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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大学实施“无腐败领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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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提交大学领导批准反腐败方面的内部文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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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消除大学内部文件中发现的腐败性规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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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大学中的腐败风险,并制定减少风险的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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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关于大学教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辅助教学人员的腐败风险及违法行为的投诉和匿名举报,并将信息提交给大学领导,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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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大学反腐败案件的检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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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参与分析利益冲突,并检查供应商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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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学员工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监控,并在发现问题时,向大学领导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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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预防性谈话,与大学教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学生(包括硕士、博士生、独立研究人员)开展反腐败主题的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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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查和社会研究评估反腐败宣传措施的结果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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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授、学生之间的反腐败会议、座谈、研讨会和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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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大学在反腐败方面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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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腐败违法行为发生的条件和原因,并提出消除这些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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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大学官网上“反腐败”栏目信息的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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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提交关于大学反腐败工作和腐败形势的报告给大学领导和高等教育与中等专科教育部的合规监督与反腐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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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施合规监督与反腐败工作的政府机构、组织以及家长开展有效的合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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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话:+99871-23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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