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兹别克斯坦世界语言国家大学一名学生通过“Masofata’limbot”平台提交的申请,现已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并说明如下: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于2020年12月31日第824号决议批准的《高等教育机构实施学分制教学的规定》第八章第41条的内容规定如下:
> “学生若无正当理由缺课某一课程所规定课时的25%及以上,将被取消该课程的学习资格,不得参加期末考试,并视为未获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
鉴于上述规定,各院系在期末考试开始前应公布因无正当理由缺课超过25%的学生名单,供学生知悉。
社交媒体上流传的如“未缴纳学费及不得参加期末考试学生名单(仅红色标注者)”等信息,实际是指那些因无故缺课超过该课程25%课时、不被允许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
此外,在对国家奖学金就读的毕业生未来就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工作中,建议毕业生提交与现任工作单位签署的三方协议。
我们特此声明,此项工作对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没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