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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国立世界语言大学博士生、研究生、研究员及独立研究员招生信息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创新发展部的指示,依据2017年5月22日政府内阁第304号决议《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后教育体系的措施》(https://lex.uz/docs/-3213410?ONDATE=01.01.2023%2001),乌兹别克斯坦国立世界语言大学批准了由国家预算资金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研究员的招生配额。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研究员的申请从202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通过http://www.phd.mininnovation.uz网站进行。

**独立研究员(PhD/DSc)**的申请每年开放四次:

  1. 9月15日至10月15日

  2. 1月15日至2月15日

  3. 4月15日至5月15日

  4. 7月15日至8月15日
    申请可通过http://www.phd.mininnovation.uz网站提交。申请者可以通过@doctorate_bot链接查阅提交的文件清单和样本。

以下专业方向可供申请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和独立研究员:

  1. 10.00.04 - 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民族语言与文学

  2. 10.00.06 - 比较文学研究、对比语言学与翻译学

  3. 10.00.07 - 文学理论

  4. 10.00.09 - 新闻学

  5. 10.00.11 - 语言学理论,应用与计算语言学

  6. 13.00.01 - 教育学理论,教育思想史

  7. 13.00.02 - 教育与教学理论与方法

  8. 23.00.02 - 政治制度、过程与技术

  9. 23.00.04 - 国际关系、全球与地区发展中的政治问题

  10. 07.00.01 - 乌兹别克斯坦历史

博士研究生(PhD)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PhD)在学习期间需完成以下任务:

第一年:

  • 提交并实施已批准的个人研究计划

  • 完成与研究主题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学计划

  • 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科研文章

  • 参加学术会议并报告论文主题

  • 提交论文主题的分析性总结

  • 与学术导师共同在科研机构或教育机构的研讨会上报告相关内容

  • 完成并提交个人研究计划的第一年报告

  • 进行学术研究,并参与学校的公共事务和活动,保持与学术导师的沟通,进行图书馆科研工作等。

第二年:

  • 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科研文章

  • 在学术会议材料中发布至少一篇报告摘要

  • 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科研文章

  • 在学术机构或教育机构的科研研讨会上报告论文的初步成果

  • 完成并提交个人研究计划的第二年报告

  • 继续履行个人研究计划,参与公共事务和活动,并与学术导师保持合作。

第三年:

  • 在期刊上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

  • 提交完成的博士论文和摘要

  • 在学术会议上审议并讨论论文和摘要

  • 完成并提交个人研究计划的第三年报告

  • 继续履行个人研究计划,参与学校的公共事务和活动,并与学术导师保持沟通。

博士学位(DSc)学位要求:

博士学位(DSc)在学习期间需完成以下任务:

第一年:

  • 提交并实施已批准的个人研究计划

  • 完成论文的第一和第二章

  • 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至少三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科研文章

  • 在学术会议材料中发布至少一篇报告摘要

  • 在学术会议或研讨会上报告论文主题

  • 提交论文主题的分析性评论并在会议上发言

  • 完成并提交个人研究计划的第一年报告

  • 继续履行个人研究计划,参与公共事务和活动,并与学术导师保持沟通。

第二年:

  • 完成论文的第三和第四章

  • 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至少四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科研文章,其中至少一篇在国外期刊上发布

  • 在学术会议材料中发布至少一篇报告摘要

  • 进行论文初步成果的研讨会报告

  • 在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至少一次)

  • 完成并提交个人研究计划的第二年报告

  • 继续履行个人研究计划,参与公共事务和活动,并与学术导师合作进行科研工作。

第三年:

  • 在相关期刊上发表至少三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科研文章

  • 根据论文成果出版专著(社会人文科学领域)

  • 提交完成的博士论文和摘要

  • 论文和摘要在学术机构的会议中审议并讨论

  • 完成并提交个人研究计划的第三年报告

  • 继续履行个人研究计划,参与学校的公共事务和活动,并与学术导师保持沟通。

地址:
塔什干市,Kichik Halqa Yo’li街,G-9A区,21号楼,主楼,4楼,418-419房间。
联系方式:
电话: (90) 919 32 30, (97) 7726331, (93) 442 6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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