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yidagi matnni xitoy tiliga tarjima qildim:
处理自然人和法人投诉的监督和监测部门
确保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框架审查来自自然人和法人的投诉。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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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行与高等教育相关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的命令、决议、指令和任务,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的决议、命令,董事会会议的声明,建设部以及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的决议,大学校长的命令和大学理事会的决议,确保其按时高质量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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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自然人和法人投诉时,避免失职和疏忽,采取措施防止投诉重复提交,并将相关工作信息提交给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的执行纪律保障与投诉处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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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电子文书处理和文件流转系统,监督文件按时执行,并提供有关文书执行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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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监督工作,研究各部门执行纪律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解决现有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大学校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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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警示性监督工作,进行日常和每月的执行纪律分析,并在校长会议上报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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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学科学委员会报告处理自然人和法人投诉、监督和监测部门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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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大学各部门执行纪律的组织状况,并为发现的错误和问题提供实际帮助。
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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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学内关于高等教育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的命令、决议、指令和任务,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的决议、命令,董事会会议声明,建设部以及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的决议、命令,任务,以及大学校长的命令和大学理事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督,确保其按时高质量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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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学各部门执行纪律状况的结果,并向校长报告,根据其指示采取措施解决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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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建议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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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必要时,向未遵守执行纪律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依法执行纪律处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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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大学是否遵守教育标准以及教育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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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学内所有类型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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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学各部门提供的必要文件进行研究,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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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程序,与大学的合格教授和教师组成工作小组,研究与处理自然人和法人投诉、监督和监测部门职责相关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