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及非国立高等教育机构学生转入国立高校的程序已更新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部长内阁2026年6月11日第299号决议,批准了《关于为外国及非国立高等教育机构学生转入国立高等教育机构提供国家服务的行政条例》。
根据该决议,在外国及非国立高等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申请转入国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至8月5日(含当日)。
申请可通过以下平台提交: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统一互动公共服务门户;
- 知识与资格评估局专用电子平台;
- 国家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该决议:
- 转学国家服务将以电子形式提供;
- 将提供在线缴费功能;
- 考试成绩将以带有二维码保护的形式发布;
- 持有外语及普通教育科目国家级或国际认证证书的申请者,在相关科目中可获得差异化分数或最高分。
这些新举措旨在提高转学流程的透明度、便利性和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