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考试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于2017年2月16日发布的第PF-4958号法令《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后系统的指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第365号决议《关于完善高等教育后培训和高层次科研及科研教育人员认证系统的措施》以及2017年5月22日发布的第304号决议《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后系统的措施》要求,已明确了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程序。
博士研究人员在进行论文研究时,需要根据论文主题参加专业资格考试以及外语(英语、法语或德语)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按照主要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制定并批准的课程进行,附加资格考试则根据相应的硕士专业课程进行。
资格考试委员会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学术职称的主席。
外语考试委员会由五至七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资格考试将按照既定计划于2月、5月、11月和12月的考试季节进行。
考试参与者名单由所在机构领导批准,名单中将注明考试地点和时间。
其他机构若要将候选人纳入考试参与者名单,需在资格考试进行前的下一个月的20号之前,向组织资格考试的机构书面提出申请,并附上候选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申请中应详细列出候选人的论文题目已在OAK注册,并提供与候选人联系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研究人员的知识水平将根据100分制进行评估,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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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分至100分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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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分至86分 —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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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分至71分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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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至55分 — 不合格。
成功通过资格考试的研究人员将在十天内收到证书。证书将由委员会主席和组织领导签署。
该证书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