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您翻译的乌兹别克语原文最准确的中文版本:
外国公民(外国专家与学生)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签证办理程序
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及领事机构获取签证的程序: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仅可凭签证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
被乌兹别克斯坦国立世界语言大学录取或聘用的外国公民,须向大学国际合作部电子邮箱发送其因私护照的 PDF 扫描件。大学负责人员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提交的书面申请(签证申请表)为外国公民办妥签证。
此外:
- 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起,对外国公民实施 30 天免签制度的国家名单:(https://lex.uz/docs/4143188?query=vizasiz%20rejim#4152590)
- 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起,外国公民有能力获取电子入境签证的国家名单:(https://lex.uz/docs/4143188?query=vizasiz%20rejim#4152590)
大学有能力为外国公民办理有效期为 15 天至 365 天(1 年)的签证。
外国公民可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驻外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以及塔什干国际机场,办理并获取大学发送的签证。在此过程中,外国公民需将护照提交至领事机构,并在领事机构规定的时间内获得签证。
外国公民必须在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当天或次日,前往大学国际合作部告知其已入境。原因在于,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若未在 72 小时内办理在乌境内的居留登记(落地签),将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处以罚款。
签证延期程序:
外国公民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签证延期,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部事务部迁移与国籍登记总局及其地方分局办理。
在此过程中:
- 外国公民须在签证有效期届满前 15 天,向大学国际合作部负责人提交其个人护照。
- 大学负责人根据书面申请(申请书),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部事务部迁移与国籍登记总局或其地方分局提交签证延期材料。
- 签证延期申请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阅并办结。
- 自取得签证之日起的 72 小时内(3 个工作日内),大学负责人将通过外国公民居住地辖区的迁移与国籍登记部门,按照签证有效期办理居留登记。